更新日期:民國114年5月27日
主要資料來源:內政部、衛生福利部、交通部、外交部
證件遺失是每個人一生中可能會遇到的情況之一,本文針對身分證、居留證、健保卡、駕照、護照等重要證件,彙整遺失後之補辦流程,帶您快速看申辦步驟、應備文件、所需費用及工作天數等資訊,讓您輕鬆完成辦理。
目錄
一. 概述
二. 身分證
三. 居留證
四. 健保卡
五. 駕照、行照
六. 護照
一、概述
項目
概述
補發費用 (新臺幣/元)
參考來源
身分證
先掛失 → 申請補發
200元
內政部戶政司
居留證
申請換領 (若遺失原因為失竊,請先至「警察局」報案)
500元
內政部移民署
健保卡
申請補發
200元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
駕照
申請補發 (如有違規、道安講習案件未結清者,應先結清)
200元
交通部公路局
行照
申請補發 (如有違章、欠稅費及違反牌照稅,應先結清)
汽車200元/機車150元
交通部公路局
護照
(一) 國內遺失:
1. 護照未逾效期:至「警察局」報案 → 申辦補發
2. 護照已逾效期:申請換發
(二) 國外遺失:
1. 回國申辦:至鄰近「駐外館處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」申請入國證明書 → 入境後再申請補發
2. 國外申辦:至鄰近「駐外館處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」申請補(換)發
國內補(換)發:1,300元 (未滿14歲為900元)
外交部
國外換發:無晶片護照美金10元;晶片護照美金45元 (未滿14歲或已年滿18歲之尚未免除兵役義務者為美金31元)
二、身分證
若遺失身分證,請務必盡快辦理掛失,並進行補發申請。掛失後若找回身分證,可取消掛失。以下摘要辦理身分證掛失及補發方式,若是透過臨櫃或電話申辦以下項目,且申請人為未滿14歲,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。
1
辦理掛失
可透過以下方式辦理,詳情請參閱<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辦理方式>。欲查詢全國「戶政事務所」據點,可參閱<戶政機關通訊錄>。
方式
說明
線上申辦
(行動)自然人憑證
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<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(自然人憑證)>辦理。
免自然人憑證
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<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(免自然人憑證)>辦理。
戶役政管家APP
請先使用「自然人憑證」進行<戶役政管家APP服務申請作業>,再開啟戶役政管家APP辦理。
電話申辦
1. 上班時間可撥打至任一「戶政事務所」辦理。
2. 非上班時間請撥打1996。
3. 人在國外請撥打886-2-7750-5096。
臨櫃申辦
於上班時間至任一「戶政事務所」辦理。
2
申請補發
攜帶以下應備文件,本人親自前往任一「戶政事務所」辦理<請領(初補換)國民身分證>,並支付工本費新臺幣200元:
戶口名簿或具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(例如:護照、10年內畢業證書、學生證、退伍令等)
近2年2吋相片(或數位相片)1張 (請參閱<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>,可由此進行<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>)
※ 相片影像建檔日期在2年內,經核對人貌相符,免繳交相片。
本人印章或簽名
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或簽名 (申請人未滿14歲)
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:
>>國民身分證專區【資料來源: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,民國112年6月】
站內相關服務連結:
線上/臨櫃申辦國民身分證掛失及撤銷掛失 欲進行國民身分證掛失及撤銷掛失,可親自至戶政事務所申辦,或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,或者以電話方式辦理。
國民身分證初發補發換發 申請身分證初領或補領者,由本人親自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,未滿14歲者則由法定代理人辦理。申請換領者,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申請
三、居留證
在一般情況下遺失居留證,申請補發即可;若是遺失原因為失竊,請先至警察局報案,再申請補發程序。
1
至警察局報案 (若遺失原因為失竊)
前往警察局報案,取得報案證明。
2
申請補發
攜帶以下應備文件,本人親自前往居住地移民署「服務站」辦理補發,並支付工本費新臺幣500元 :
👉 外國與外僑學生可透過<學生線上申辦系統>辦理。
申請表 (請於內政部移民署下載<外國人居(停)留案件申請表>
2吋照片1張 (與<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>相同)
繳驗護照
居留證遺失聲明書或報案證明
申請居留目的之證明文件(驗正本收影本)
3
領取居留證
製卡所需時間為10個工作天,申請人憑「繳款收據」於服務站領取。
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:
>>外國人申請辦理或展延補發外僑居留證或居留原因變更送件須知【資料來源: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,民國111年4月】
站內相關服務連結:
外國與外僑學生-居留證線上申請 提供外國與外僑人士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之學生,自行線上申辦居留證相關事宜,包含首次辦理、延期、資料異動、換證、轉學與補發申請。
四、健保卡
健保卡遺失不需要掛失,申請補發即可,可透過臨櫃或網路申辦,並支付工本費新臺幣200元,詳細申請、繳費及領卡方式,請點擊下列各途徑查詢:
2吋照片1張 (請參閱<健保卡相片規格範例>)
本人及代理人(若需要的話)身分證明文件正本
臨櫃申辦
選擇辦理地點
(點擊連結查看詳情)
繳費方式
領卡方式
領卡時間
(以工作天計算)
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
現金、信用卡、電子票證
現場領卡 (變更身分證號者無法當日領卡)
15~30分鐘
郵局代收
現金
掛號郵寄
5~7天
戶政事務所
(與 身分證 同時遺失可一併辦理)
👉 申請進度查詢
ATM、超商、金融機構
掛號郵寄
4~6天
鄉鎮市區公所
(投保於鄉鎮市區公所)
ATM、超商、金融機構、全國繳費網
掛號郵寄
2~5天
網路申辦
選擇憑證方式
(點擊連結查看詳情)
申辦方式
繳費方式
領卡方式
領卡時間
(以工作天計算)
網路平台(須使用憑證)
申請者使用自然人憑證(或已註冊健保卡)
登入 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 辦理
持單繳納、申請者活期帳戶(全國繳費網)、行動支付、
超商繳費
掛號郵寄
2~5天
申請者活期帳戶(全國繳費網)
預約現場領卡
繳費後 2天 內
網路平台(免憑證)
申請者至 申請健保卡服務(免憑證專區-現場快速取件),經查驗戶號並登入資料及繳費後,設定領卡時間及服務據點,即可於指定時間至指定據點快速領卡。
申請者活期帳戶(全國繳費網)
預約現場領卡
繳費後 2天 內
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
健保櫃檯
申請者使用手機下載「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」APP,
登入「健保櫃檯」辦理。
持單繳納、申請者活期帳戶
(全國繳費網)、行動支付、
超商繳費
郵寄掛號
2~5天
申請者活期帳戶(全國繳費網)
預約現場領卡
繳費後 2天 內
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:
>>更換、補發健保卡【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】
>>【行動版】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操作步驟說明【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,民國113年3月】
站內相關服務連結:
申請換發健保卡(臨櫃) 因健保卡遺失、卡片折(毀)損、更換照片、身分資料變更(如變更姓名或身分證號)等原因申請換發健保卡者,均可申請。
五、駕照、行照
欲申辦駕照或行照補換發,請親自前往各<監理所(站)>,並請在辦理之前,先行電洽該監理所(站)是否提供相關服務。
項目
駕照
行照
規費
200元
汽車200元/機車150元
應備證件
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(身分證、軍人身分證、居留證等)
近2年1吋照片2張
汽(機)車駕駛人審驗暨各項異動登記書 1份 (可由此<下載申辦表格>)
代辦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(非本人辦理時提供)
個人名義:車主身分證文件正本 (身分證、軍人身分證、居留證)及印章
公司名義:核准登記之公文(含登記表)或公司登記證明書及印章
行號名義:核准登記之公文或行號登記證明書及印章
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(若公司、行號提供上述文件為影本者)
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(有效期間在30天以上)
注意事項
1. 申請前,請先確認違規、道安講習案件已結清。
2. 職業駕照已屆審驗日期者,須同時辦理<駕照審驗>。
1. 申請前,請先確認違章、欠稅費及違反牌照稅已結清 (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,請檢附收據)。
2. 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已屆指定檢驗日期者,請先辦理<定期檢驗>。
3.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,不得補發行照。
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:
>>國內駕照<遺失與毀損補發>【資料來源:交通部公路局,民國112年5月】
>>行照遺失損壞換發【資料來源:交通部公路局,民國112年5月】
站內相關服務連結:
汽機車補發行照 如欲申請汽機車行照補發,可加入監理服務網會員,進行線上申辦;或者攜帶應備證件,至各公路監理機關異動窗口辦理。
六、護照
在國內或國外(含中國大陸、香港、澳門地區)遺失護照,可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申請補發,以下摘要護照補發之申請流程。若由旅行社代為辦理,請向旅行社確認應備文件清單。
國內遺失
1
至警察局報案 (遺失已逾效期之護照,請以換發方式辦理,無須向警察局報案)
持身分證明文件,前往警察局報案,取得「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」。
2
申請補發
請攜帶以下應備文件(另可使用<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>進行網路填表及選擇預約日期),由本人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前往外交部「領事事務局/各辦事處」申辦,並支付規費新臺幣1,300元 (未滿14歲為900元):
「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」正本 (已逾效期之護照則免提供)
申請表 (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下載<簡式護照資料表-國內申請護照專用>)
近6個月2吋照片2張 (請參閱<晶片護照照片規格>)
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(申請人為未滿14歲且未領有新式身分證者,請提供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)
法定代理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監護權證明文件 (申請人為未滿18歲或滿18歲以上受監護宣告者須提供)
3
領取護照
於繳費次日起11個工作天後,憑以下應備文件領取:
👉 若有提前領照的需求,請參閱<國內護照規費及加收速件處理費說明書>。
繳款收據正本
本人或代領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(申請人為未滿14歲者,須由代領人領取,且代領人須年滿18歲)
國外遺失國內申辦
1
至駐外館處辦理入國證明書
先向「駐外館處」申辦「入國證明書」
2
入境時取得入境許可證
憑入國證明書返國,於入境時,取得內政部移民署所核發之「入境許可證」,其附記事由為「遺失護照」。
3
申請補發
請攜帶以下應備文件(另可使用<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>進行網路填表及選擇預約日期),由本人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前往外交部「領事事務局/各辦事處」申辦,並支付規費新臺幣1,300元 (未滿14歲為900元):
入國證明書及入國許可證(或已辦理戶籍遷入登錄之戶籍謄本正本)
申請表 (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下載<簡式護照資料表-國內申請護照專用>)
近6個月2吋照片2張 (請參閱<晶片護照照片規格>)
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(申請人為未滿14歲且未領有新式身分證者,請提供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)
法定代理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監護權證明文件 (申請人為未滿18歲或滿18歲以上受監護宣告者須提供)
4
領取護照
於繳費次日起11個工作天後,憑以下應備文件領取:
👉 若有提前領照的需求,請參閱<國內護照規費及加收速件處理費說明書>。
繳款收據正本
本人或代領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(申請人為未滿14歲者,須由代領人領取,且代領人須年滿18歲)
國外遺失國外申辦
1
至當地警察局報案
至當地警察局報案,取得「報案證明」;若遇當地警察機關不受理或不發給,請自行書寫「遺失護照說明書」。
2
前往駐外館處申請遺失補發
就近前往「駐外館處」申辦,並支付以下工本費。此外,下列應備文件僅供參考,建議事先電洽該駐外館處,確認申辦資格及應備文件:
1. 晶片護照:工本費美金45元 ,若是申請人未滿14歲或已年滿18歲之尚未免除兵役義務者,則為美金31元
2. 無晶片護照:美金10元
申請表 (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下載<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>)
近6個月2吋照片2張 (請參閱<晶片護照照片規格>)
當地身分證件 (例如:外國護照、當地居留證件)
報案證明或遺失護照說明書
其他依駐外館所規定之證明文件
3
領取護照
依各駐外館規定為主。
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:
>>護照【資料來源: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民國112年6月】
>>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【資料來源: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民國112年2月】
>>入國證明書核發作業要點【資料來源: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民國111年6月】
>>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【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,民國105年9月】
站內相關服務連結:
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 申報護照遺失須由本人、監護人或代理人,持身分證明文件(代理人以直系親屬或配偶為限,另須持委託書)向各縣市警察分局偵查隊申報。
國內換發護照 如欲申請換發護照、遺失補發護照等,由本人親自到場辦理,若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換照,申請人(或法定代理人)須先填妥委任書。
遺失未逾效期護照在國內申請補發 可由本人親自到場或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換照。如遺失之護照已逾效期,逕以換發方式辦理,無需向警察機關報案。
國外遺失護照 申請人攜帶應備證件及填好護照申請書,親自或委託他人前往鄰近駐外館處辦理。另部分駐外館處受理郵寄辦理,詳情請逕洽各該館處確認。
網路預約申辦護照 民眾可事先於網路填寫簡式護照資料表及上傳數位照片,並預約送件地點(領務局或外交部辦事處)及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