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终奖一次性扣税税率表,为啥10%那一档的速算扣除数是210、而不是2520?
为什么是3000×7%,而不是36000×7%?百思不得其解。
解答:
是当年总局设计的失误。
在2019年以前,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计算,是按月计算的,没有现在的这种全年累计计算,在当年如果直接按照当时的计算方法,就会导致年终奖的个税很高。因此,在当年总局就出台了一个政策,用年终奖总额除以12的结果去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。
在2018年个税法修订后,本来按照修法的思路,是需要把年终奖一并纳入“综合所得”计税,但是考虑到要增加很多个税,因此,财税(2018)164号就把年终奖政策延期了,而且方法也保持跟以前一样的,最终导致了现在的结果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